近日,抖音用户“上海蜂鸟电竞”发布了一段视频,展示了6名网友签名、按手印的协议,并附文“生死有定数,富贵在天”。协议上写着:“因为今年没赚到钱,不想回家过年,公司放假,实在无处可去。1月4日到24日,老板只收了300块钱随便玩玩,直到年底。如果网上有什么突发状况,不管是生是死,都与网吧老板无关。”
说实话,从价格上来看,网吧释放了很大的善意。众所周知,在经济发达的上海地区,即使是春节期间,普通酒店和游乐场所也是价格不菲。按照网吧的促销优惠,玩20天只需要交300元,每天会分到15元,也算是“白菜价”了。
但如果要签一份“生死状”,难免让人心虚:既然价格已经妥协,网吧要不要签一份“生死状”来减轻责任压力?据媒体采访,对于6名网友写下“生死状”并签下手印一事,韩老板表示,这不是网吧的要求,而是网友自己发起的。“它也想让我们放心。”但现在,如果要参加蜂鸟电竞“20天300包”,必须签名按手印。
至于所谓的“协议”,究竟是网吧要求的,还是网友自发签署的,目前还不得而知。给人一种网吧要标新立异的感觉,暗含一定的营销意味。据报道,这段“生死攸关”的视频发布后在网上迅速发酵。在大约一天的时间里,该视频获得了1万多个赞和3000多条消息。
老板说目前来咨询的网友很多。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。毕竟互联网时代,流量也是钱,形成了全网的大广告。
但是,这种签“生死状”的做法,可能很难经得起法律的推敲。首先,作为民事合同的一方,法律义务不因对方自愿放弃权利而消灭。即使顾客说网吧不对人身安全负责,网吧作为服务提供者,仍然有法律义务为顾客的消费活动提供安全保障。
也就是说,顾客上网时,网吧有提醒防止沉迷的义务;如遇生病、受伤等特殊情况,网吧仍有及时救助和报警的义务,不能因为一纸“生死状”而弃之不顾。
再者,就民事合同的构成要件而言,“生死状”的签署形式恐怕也不那么合格。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,加重对方责任,限制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;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,等等。
“300元包20天”的约定,以及“任何突发情况的发生,无论生死,与网吧老板无关”的约定,显然是免除一方责任,是对另一方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。
创新为王的市场经济首先应该是法治的市场经济。无论是推广还是营销,都应该符合法律的要求,不应该触碰规定的红线。签“生死状”的做法,不仅是“挡箭牌”,更有可能落得玩噱头、推卸责任的下场。对于企业来说,有必要重新审视自己的行为,使让步变得大众化、合法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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